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调整公告 为优化我市公积金管理服务,更好满足缴存人需求,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新的业务规定。该新规自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方面,新规作出两项重要调整。一是放宽了公积金余额用于还贷的条件:对于无逾期记录的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可申请提取账户余额偿还商业房贷。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期间只能单笔提取,并且不能同时办理其他非还贷类提取业务。 二是新增家庭代际互助还贷机制。在缴存人和其配偶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可以一并提取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来辅助还贷。这一政策将有效缓解家庭整体的还款压力。 在购房贷款方面,新规对绿色建筑项目给予更多支持。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住宅的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0万元,并且可以与其他贷款额度优惠政策同时享受。需要说明的是,绿色建筑的星级评定以市住建部门的官方评价为准。 此外,新规还对商转公贷款政策进行了优化:对于已经全部偿还完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在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将不再受贷款次数限制。 以上调整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市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更好服务于缴存人。具体情况可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