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信厅联合发改委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 近日,江苏省工信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的通知》,旨在推动全省节能降碳工作提质增效。该政策出台是江苏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相关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主要包含三项硬性工作任务:一是建立健全能源和碳排放全流程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年度节能降碳计划;二是每五年开展一次能源审计与碳排放全面诊断;三是通过节能监察综合业务平台完善节能管理档案,按要求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并报送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在监管机制方面,江苏建立了分级审查制度。各县(市、区)工信部门需在企业报告期满后两个月内完成审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按不低于10%且不少于30家的比例进行复核,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全过程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数据不完整、能效不达标等问题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此外,《通知》聚焦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八大高耗能行业,全面排查企业能效水平,逐企建立问题清单和改造清单,并要求实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同时建立了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工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和能耗强度管理,发改部门负责节能降碳整体工作和能耗总量控制,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文章素材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