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南京实现清单化管理
近日,南京市正式发布并实施《南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该办法于6月15日起开始执行,标志着南京在企业监管领域迈入了制度化、常态化的全新阶段。
《办法》共计六章三十三条,重点围绕"谁来查、检查内容、如何实施检查以及如何监督落实"等关键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对近年来本市在涉企检查领域积累的成熟经验进行固化和提升,通过建立清单化管理和年度计划备案公示制度,实现了对企业监管的规范化、透明化。
为确保办法有效实施,南京市建立了市、区两级涉企行政检查执法中心。该机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范围内的企业检查工作,处理部门间争议,并及时响应企业诉求。这一机制打破了以往各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使全市的涉企检查实现了统一管理和整体部署。
据统计,南京市现已核定行政检查主体744个,市级执法部门共发布行政检查事项977项,并对这些事项实施清单化动态管理。同时,通过建立包括主体公告、计划管控等在内的十余项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涉企检查行为。
数据显示,办法实施后成效显著:去年全市对企业进行的实地检查次数明显减少;依法不予处罚的案件数量达到4658件,同比增长超过五成;免罚金额约为1.25亿元。同时,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数和罚款金额同比分别下降了63.74%和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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